信用阜阳 -9游会
  • 颍州区组织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暨“诚信文化宣传周”活动

      今年6月14日是我国第十五个“信用记录关爱日”,为进一步弘扬诚实守信传统美德,增强全民树信、增信、用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区发改委(信用办)组织了“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暨“诚信文化宣传周活动”。  
    2022-6-17 10:31
  • 我市召开“双公示”工作推进会

      6月13日,市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市“双公示”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业务人员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省2022年一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评估结果,传达了领导批示,对我市
    2022-6-17 10:02
  • 全市“双公示”工作推进会召开

      6月13日,市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市“双公示”工作推进会议,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省2022年一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评估结果,传达了领导批示,对我市
    2022-6-16 16:21
  • 市城乡建设局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活动

      今年6月14日是第十五个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为普及信用知识,提高企业和公众信用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社会环境,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处、市燃气处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
    2022-6-16 16:20
  • 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信用宣传“五进”活动

      今年6月14日是我国第十五个“信用记录关爱日”,为扩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知晓度,营造“知信、用信、维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社会意识,阜阳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信用点赞阜阳”为
    2022-6-16 16:19
  • 国网阜阳供电公司助力信用阜阳建设

      为扩大电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知晓率,拓宽电力信用知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企业和公众参与电力信用体系建设的热情,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社会环境,国网阜阳供电公司近日开展了以“信用点赞阜阳”
    2022-6-16 16:18
  • 创新信用监管方式 精准监管医保基金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市医保局创新信用监管模式,聚焦部门协同联动,借力数据平台智治,通过对监管对象分级分类监管,增强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力,为医保基金监管提供
    2022-5-27 09:27
  • 开展“五聚焦”、“五提升”专项行动 着力提高“双公示”工作报送水平

      近日,我市通过开展“五聚焦”、“五提升”专项行动,在今年第一季度报送的“双公示”87742条信息中,其合规性、及时性、全面性接近100%。“双公示”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重要抓手,
    2022-4-27 16:23
  • 市发展改革委到谢桥督查疫情防控工作

      4月26日,市发展改革委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到颍上县谢桥镇督查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颍上县防控疫情指挥部统一部署,主要督查谢桥镇检测物资、检测流程,从严落实防控措施等情况。    
    2022-4-27 16:15
  • 阜阳评选出2020年“诚信之星”

    “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诚”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基本价值,融汇于政治、经济、文化、道德、艺术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宣传推广诚信
    2021-12-14 16:34
  • 颍上县:确保信用建设在年终考核任务中争优创先

    12月8日上午,颍上县信用办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推进会。发改委、市场监管、城管执法、首创水务、国祯燃气、供电公司等19家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参加。会上,县发改委产业股股长曹兰坤带领大家学习了《阜阳市社会信用体
    2021-12-9 17:44
  • “阜阳金服”应用推广宣传月活动启动会召开

    11月30日,“阜阳金服”应用推广宣传月活动启动会议召开,副市长邓剑军出席并讲话。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李文志主持会议。为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化一推”工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我市决定开展
    2021-12-9 17:43
  • 颍泉区多部门联手开展专项整治

    近日,颍泉区召开2021年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行医及非法制售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区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卫生综合监督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卫健委负责人主持。会上通报了利用互联网
    2021-12-8 09:45
  • 线下信用修复将有固定受理网点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今后,全省将支持各地设立固定受理网点开展线下信用修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信用修复的主体收取费用。    
    2021-12-6 09:19
  • 认定失信行为须有“硬”依据

    严格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应提前告知当事人,失信惩戒不得擅自“加码”……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提出,
    2021-12-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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