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40℃以上 须停止室外作业 -9游会

气温40℃以上 须停止室外作业 -9游会

2023-7-13 10:11| 编辑: 我爱斑斑 | 查看: 4674|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处下发通知
  施工现场,工人用水洗头降温。颍州晚报记者 王彪 摄
  
  连日来,阜阳持续高温。昨日,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处下发《关于加强汛期和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日最高气温达到40℃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市建管处要求,各建筑施工项目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工地现场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施工单位要积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当气温达到40℃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
  各建筑施工项目要改善工地现场环境,鼓励施工单位配备冷风机等有效降温设备,改善作业、休息环境,并为作业人员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确保建筑工地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加强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班前“晨会”制度,根据工种提示高温期间作业需要注意的事项,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在班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观察,身体健康情况异常的,应视情况安排休息或劝导就医治疗;患有高血压等心脑血管慢性病的,应及时调换岗位,保证生产安全。
  同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重点治理动火作业消防隐患,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防火材料、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有遮挡、通风阴凉的地方,严格分库、分类存放,禁止混放、混装,禁止直接放在高温下暴晒,防止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此外,各建筑施工项目要加强汛期基坑(沟槽)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临建设施的管理等。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完善汛期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条件,并开展汛期、高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跟踪督促整改,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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